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榮譽榜
2026-01-02
2025-12-03
2025-12-03
2025-12-03
依據本校處理學生申訴案件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五條:「申訴委員,設委員十五人,均為無給職。除校長為當然委員外,另由校長遴聘學校行政人員代表五人(教務主任、學務主任、總務主任、輔導主任及進修部主任),家長會長、學生自治市長各一人,七、八、九年級導師代表各一人,及專任教師三人,特殊教育家長團體代表或其他特殊教育專業人員一人,任期一年,必要時,得聘請醫學、法學、社會學、及心理輔導等領域之專業人士擔任諮詢顧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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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
正取 |
備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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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年級導師代表 (正取一位,備取一位) |
廖駿文 |
黃松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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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年級導師代表 (正取一位,備取一位) |
謝偉欽 |
陳清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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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年級導師代表 (正取一位,備取一位) |
劉儀忻 |
許妙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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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任老師代表 (正取三位,備取一位) |
絲艾薇 李權家 溫卿副 |
蔡思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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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教育專業代表 (正取一位,備取一位) |
張淑媚 |
陳詩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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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 115學年度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名單.pdf










